稽查监察科是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实行效能监察的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系统的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局行风建设,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2、负责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在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协助对违法案件的调查。
3、受理国家公务员、本局任命的人员和直属单位人员不服本局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
4、发挥效能监察职能,对局中心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对排污费征收、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实施效能监督。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