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靖江市环保局拟对《靖江市交通运输局北六路(横港至江平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靖江市交通运输局北六路(横港至江平路)道路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总投资:9400万元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史骥涛
项目建设地点:横港至江平公路段
项目建设内容:该道路拟北起于江平公路曾家港桥东侧,沿曾家港东侧向南,下穿广靖高速公路曾家港桥,继续向南至横港桥接北六路,全长2.68公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全宽40米,路面宽24米,沥青路面,路桥同宽,公路用地红线宽40米,概算投资94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扬尘
施工场地在晴天每天洒水4~5次,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运送物料的车辆采用覆盖措施。
②道路扬尘
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和项目区外居民路段应低速行驶。
③起尘材料覆盖
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用帆布覆盖。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高噪声设备外构建隔声屏障
②施工路段保持平坦顺畅
③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同时使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
(3)废水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机械定期检修,以免油料泄漏;建筑材料冲洗的浑浊水不得直接排放,应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②施工材料堆放时要采取遮蔽措施,防止降雨冲刷造成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
③施工营地应就近使用现有建筑设施,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放。
④在桥梁施工时,应采取围堰的形式避免对水体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渣应运至远离水体的安全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4)固废处置措施
①施工期生活垃圾要求分类存放,可回收物质回收利用。施工营地垃圾应集中运送到垃圾场统一处理。
②在施工过程中,废弃物料做到及时清运,施工完毕后,应清理好作业现场,以防因降雨冲刷造成污染。
(5)生态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减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单位对移栽树木进行必要的养护,保证树木的存活。对取弃土场进行科学合理地保护,种植草皮和树木,恢复植被做好绿化工作。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绿化设计时应注意选择对NOx有较强吸收能力的树种。
②加强交通管理,实行汽车排放检查制度,超标排放车辆不准上路。设置保洁员经常清洁道路并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
③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
(2)声环境敏感点保护措施
①建议规划部门不要批准在项目两侧50m内新建居民区、学校、宾馆、医院等环境敏感点设施。如果一定要建,则其声环境保护措施应有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②项目营运期对道路路面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并定期跟踪监测沿线噪声,若出现超标情况应完善隔声措施。
(3)生态保护措施
路面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工作,以达到防止地表裸露、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科学合理的实行花草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道路沿线行道树应选择耐污力强、净化环境能力强的树种,同时注重乔灌草的合理搭配。
三、公示形式、时间和联系方式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项目环评单位: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项目环评负责人:刘爱霞,环评单位联系电话:022-28350852
建设单位:靖江市交通局
联系人:杭建兵 联系电话:13921738600
报告表审批部门:靖江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公示方式:靖江市环保局网站(www.jjeic.gov.cn)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1年10月12日至10月2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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