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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权 靖江 环境 保护 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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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流程审核表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1年09月01日    点击数:

 

环节名称

责任岗位

办理时限

系统名称

所需材料

产生材料

排污申报

靖江市环境监察大队辖区各中队中队长

老企业每年1215日前申报;新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申报手续;建筑施工申报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企业到辖区各中队办理申报

工业企业等一般排污单位填报申报表需附的相关材料:⑴项目环保审批手续;⑵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⑶单位的上年度用煤、用水情况单复印件; ⑷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 ⑸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⑹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
建设施工单位应填报申报表需附的相关材料:⑴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⑵建委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

排污申报审核

靖江市环境监察大队辖区中队长、分管大队长

老企业每年115日前审核完成。新项目、建筑施工7个工作日审核完成。

辖区中队负责初审、分管大队长负责审核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监督性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数、自动监测数据

审核后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

排污量核定、复核通

靖江市环境监察大队辖区中队长、分管大队长、稽查中队长

每月或季终后10内核定完成并送达,新项目7个工作日核定完成并送达。复核接申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送达

辖区中队负责初核、分管大队长负责审核、稽查中队负责复核材料的审核

审核后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当月或当季的实际生产报表、监督性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数据、自动监测数据

排污核定通知书、排污核定复核通知书、送达回执

排污费测算

靖江市环境监察大队辖区中队长、分管大队长

3个工作日完成测算

辖区各中队测算

排污核定通知书、排污核定复核通知书、送达回执

排污费测算单

审批

靖江市环境保护局 分管副局长

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综办负责汇总上报审批材料

排污核定通知书、排污核定复核通知书、送达回执、排污费测算单

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送达

辖区中队长

7个工作日内送达

辖区中队负责送达

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送达回执

征收排污费

辖区各中队中队长

排污者接通知单后7日缴纳

企业至辖区中队缴纳

票据

托收、转账、现金